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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卫生厅专家组对我院创建“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工作开展评审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3-11-13 点击数: 【字体:

2013年11月8日,按照《甘肃省卫生厅关于上报第二批省级“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候选单位的通知》(甘卫便函2013107号)要求,由省人民医院李红玲主任医师、酒泉市人民医院张广林副主任医师、省第二人民医院要林青副主任药师、省肿瘤医院敬战萍副主任护师组成的评审专家组对我院创建“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工作开展评审。



专家组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进行,按照《甘肃省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评审表》中要求的相关工作标准进行评分。



“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创建活动启动以来,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成立了王海鹰院长为组长,其他副院长为副组长的创建省级“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医务部,指导完成创建工作。依照《甘肃省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评审表》具体要求,我院确定肿瘤科、呼吸科为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肿瘤科、呼吸科成立了科室主任、业务骨干为成员的创建工作小组。医务部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了活动目标、组织管理,活动内容,重点要求和实施步骤。创建科室严格执行癌痛规范化治疗方案,做到治疗规范,病房达标。



通过肿瘤科、呼吸科创建省级“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活动,以点带面,转变医务人员和民众对癌痛治疗的错误观念,推广癌痛规范化治疗的理念和技术,强化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的规范应用和管理,全面提高我院癌痛规范化治疗水平。



专家组在评审中严格把握标准,实事求是,查资料,审病历,现场提问,客观公正的进行了评估。认为我院“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创建活动领导重视,制度完善,组织管理机构明确,医师开展工作积极,护理到位,药师下临床促进合理用药是亮点。但也存在对癌痛规范化治疗指南掌握不全面不深入的缺陷。专家组建议我院以此评审为契机,不断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深入开展“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创建活动。(张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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