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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对23名取得执业资格的医师授予处方权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9-03-30 点击数: 【字体:


2019年,有9名医师取得执业资格,14名临床医师聘任为中级职称。根据《执业医师法》、《处方管理办法》,医务部通知执业医师、主治医师提出申请,决定分别授予一般处方权,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经过审核医师提交的申请书、资格证书,确定了授予处方权医师的名单。

3月26日,医务部组织进行了处方管理办法、合理用药和处方权授予知识培训。讲解了包括处方前记、正文、后记,处方书写规则,处方点评等基本规定。使申请者熟悉了处方、病历医嘱单书写、用药、质量评价等基本规定。了解了处方的调剂、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结合“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创建活动,讲解了癌症疼痛患者三阶梯,按时、个体使用药品的基本原则,区别住院、门诊患者和癌痛、慢性疾病患者用药,区分剂型使用的具体规定。并对临床医生用药进行处方点评,促进提高合理用药水平,达到药物治疗有效、安全、经济的目的。

经过培训,医务部对9名执业医师考核,授予了一般处方权。对14名主治医师进行了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资格考试。医师签字留印后,分发药剂科复核备查,通知了计算机中心开通处方权权限。医务部告知所在科室开展相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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