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人民医院简报第五十三期(总第133期)
2014年第53期(总第133期)
张掖市人民医院院务部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日
走进贫困村共度扶贫日
——我院开展“双联”义诊送药主题实践活动
10月17日“全国扶贫日”当天,我院根据省、市委双联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走进贫困村、共度扶贫日”主题实践活动统一要求,由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周富国带领内、外、妇、儿科等7人组成的医疗专家组和相关工作人员,赴“双联”联系点民乐县南古镇毛城村开展“扶贫济困,送医送药”活动。
上午9时,义诊医疗专家们来到南古镇毛城村,一下车就立即投入到紧张的工作中。前来就诊、咨询的村民争先恐后,将医疗专家们团团围住,纷纷上前,测量血压、咨询疾病、询问平时饮食、用药注意事项、疾病诊断治疗等,每位医生的义诊台前都挤满了人。他们带着爱心,怀着感动,热情地接待每一位前来就诊的村民,认真细致地为每位患者诊断病情、测量血压、开方发药,并向当地村民宣传卫生常识。据悉,此次义诊活动为近 200人次的群众进行了医疗帮扶,发放健康宣传资料500多份,免费发放了价值5000 余元的药品。
此外,医院向南古镇村民赠送关于强农惠农富农的相关书籍200多册,深入、广泛、全面地宣传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让联系村群众熟悉政策、掌握政策、运用政策。相关工作人员以持续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深入村委会及帮扶户家中,修订完善本年度脱贫致富规划、计划,帮助贫困群众解决最需要、最迫切的民生问题。(党群部)
后勤部:面对意外失火 彰显主人翁精神
10月10日,医院新住院大楼地沟管线外包工程保温材料发生意外失火,后勤部工作人员发现火情后,第一时间向后勤部负责人汇报,后勤部迅速一边向医院领导汇报火情,一遍启动应急救火预案,组织人员赴现场救火。面对火情,院领导亲临现场指挥,到场的后勤人员克服下雨、降温等不利因素,不顾个人安危,勇敢地爬入地沟进行灭火,查找起火原因;配电室工作人员果断切断电源,防止了火情漫延和次生事故的发生。在院领导和科室负责人的指挥安排下,在基建、治保工作人员的通力协作下,大家群策群力,密切配合,开展人工灭火行动,把火灾的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并及时地恢复了电力供应,得到了医院领导的充分肯定。后勤工作人员以实际行动,诠释了对医院的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彰显了践行群众路线、转变工作作风的实际成效。
(史胜英)
我省全面加强公共场所禁烟监督检查
为了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近年来,我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卫生监督机构,广泛深入地开展了以“公共场所禁烟行动”为主题的一系列监督检查活动,把禁烟监管融入了卫生许可、监督的各个方面,为“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制度的落实发挥了重要作用。
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公共场所禁烟作为公共卫生监督的新内容,是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其监督机构的一项重要职责。2012年以来,根据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安排,省卫生监督所制订《甘肃省公共场所禁烟行动实施方案》(试行)、《“公共场所无烟环境”工作标准(试行)》和《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监管工作模式实施方案》。今后以来,全省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监督机构将强化职责意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室内公共场所控烟工作,把“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当作公共卫生监管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省卫生计生委将继续完善工作规章制度,制订出台《甘肃省公共场所控制吸烟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将禁烟工作纳入卫生监督的全过程监管。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将加强培训,提高卫生监督员控烟执法的能力与水平,着力提高公共场所从业人员控烟知识培训覆盖率和卫生监督员控烟知识培训合格率;重新修订“公共场所无烟环境”创建新标准,以公共场所开展“100%无烟环境”创建为抓手,大力推进室内公共场所禁烟工作。
据悉,烟草危害是当今世界最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之一,是人类健康面临的最大危害因素。2011年5月1日原卫生部颁布实施新修订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该细则明确“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卫生管理职责,要求卫生监督机构按照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监督范围界定,对室内公共场所禁烟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根据《甘肃省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监督范围》的规定,省内住宿场所,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茶园),沐浴场所,美容美发场所,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歌舞(卡拉OK)厅、音乐厅,游泳场(馆),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商场(店)、书店,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共10大类公共场所,室内都必须禁止吸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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